今年以來,富寧縣積極搭建中央、省、州、縣、鄉“五級定點掛鉤聯動”駐村扶貧工作機制,建立完善相關管控制度,嚴抓駐村扶貧工作隊這個“關鍵少數”,嚴防隊員“走讀”現象,為扶貧工作凝心聚力,提供堅強的隊伍保障。
嚴抓教育培訓。制定下發《富寧縣駐村扶貧工作隊管理辦法》,對選派46個貧困行政村的76支273人駐村扶貧工作隊開展工作紀律及業務培訓2次,強化駐村扶貧工作隊的“領頭羊”的責任意識和紀律意識。
嚴查工作動態。印發《富寧縣關于要求駐村扶貧工作隊按時做好有關報告制度事項的通知》,統一制作考勤簿、工作日志、項目資金等工作臺帳,開展駐村扶貧工作隊員日常工作臺帳專項檢查2次,提出整改事項14項,提出整改措施18條。
嚴肅通報問責。制定《富寧縣脫貧攻堅工作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富寧縣駐村扶貧工作隊請銷假管理制度》,縣紀委、縣委政府督查室牽頭組成督查組,通過實地走訪、電話隨機抽查等方式定期不定期開展履職情況督查11次,對履職不到位的2名鄉鎮黨委書記和工作隊長給予誡勉談話、責成整改,對工作不扎實、掛名走讀的5名駐村扶貧工作隊員通報批評。
嚴格測評考核。制定出臺《富寧縣定點扶貧工作考核辦法》《富寧縣駐村扶貧工作隊員召回辦法》《富寧縣駐村扶貧工作隊員季度綜合測評辦法》,對測評得分在全縣排名末5位的隊員,采取正常調整、組織培訓、批評教育、書面檢查、誡勉談話、免職撤換等相應措施進行召回處理。當前已開展綜合測評1次,實施正常調整駐村扶貧工作隊16人。
此外,該縣還按照管理辦法要求駐村工作隊員派出單位購買一份意外傷害保險,每年進行一次例行體檢等關愛制度,在“嚴管”的同時體現“厚愛”,讓駐村扶貧工作隊員沉得住身,靜得下心開展扶貧攻堅工作。(熊桂艷)